离婚时债务如何划分和承担?
杭州钱塘法律咨询
2025-06-03
离婚时债务的划分和承担,通常需要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原则来处理。首先,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或者一方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这些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。具体来说,如果债务用于购买家庭共同财产,如房贷、家电等,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,由双方共同偿还;如果债务是为了满足一方的个人消费需求,则可能由债务人本人承担,但在实际操作中,法院也会考虑到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和公平原则。其次,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为个人目的所负的债务,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购买奢侈品或进行投资失败等,这类债务通常由债务人本人承担,但如果这种债务损害了家庭共同财产的利益,法院可能会要求夫妻共同承担。因此,在离婚时,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将债务分割清楚,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划分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章第三节(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清偿)第164条: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夫妻共同财产包括:一、夫妻之一所得;二、夫妻共同制定的契约;三、夫妻为家庭生活需要而花费的财产;四、其他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物。第165条: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为夫妻个人所有财产。夫妻个人所有财产包括:一、婚前个人所得;二、遗产或者赠与物中的个人份额;三、因身体受到侵害获得的损害赔偿;四、其他法律规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物。第166条: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或者一方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。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;不足部分由债务人给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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